一、本次招标项目须知:
(一)招标项目名称
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磁粉采购。
(二)招标项目概况
1.年采购量约120吨。
2.招标产品名称及用途
磁粉,用于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秋滨污水处理厂介质沉淀池。
3.预算金额
序号 | 标 项 名 称 | 估算金额 (万元/年) |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|
1 | 磁粉 | 29 | 详见技术要求 |
3.招标方式:在金华市水务集团网站上公开招标,网址为:http://www.jhwater.cn/,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。
4.供货期限:一年。
(三)招标人名称: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。
(四)招标人地址: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830号。
(五)招标人邮政编码:321016。
(六)招标联系人:黄先生 联系电话:82271519。
传真:0579-82271503。
(七)公告日期:2022年1月13日-1月19日,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2年1月19日17时前。
(八)投标文件邮寄或递交地点: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830号 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黄先生(收)。也可发至邮箱:Jinhuashuichuli@163.com。
(九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将重新招标:
1.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;
2.开标时发现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。
(十)重新招标后仍然出现上述问题的,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商务谈判选定中标单位。
二、投标人需知:
(一)对投标人的要求
1.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、银行资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未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,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3.投标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技术要求。
(三)履约保证金:合同签订前,中标人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支付 6000 元履约保证金。合同期内中标人未出现违反招标文件条款,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,履约保证金予以退回(不计息)。
(四)交货要求。
交货期:招标人分批次采购,中标人接到送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、卸货。
运输过程中需要通行证等证件或办理通行手续的,由中标人负责办理。
交货地点:招标人指定的地点。
现场踏勘: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需前往实地踏勘,费用自理。
合同签订: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。若中标人拒绝按期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资格,中标人将被列入采购人设立的黑名单,5年之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任意招标。
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的,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,终止合同。
(五)本次招标最高限价
2550元/吨,含税费、运费、人工费等一切费用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。
(六)验收要求:
1.重量验收。每次送货时需在招标方指定的地磅秤过磅,供货重量以此过磅数据为准。
2.目视验收。发现包装破损时,招标人有权拒收,中标人承担损失。
3.材料验收。中标人送货时提供出厂材料,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单位名称、产品名称、重量信息、检测报告。
4.质量抽检。招标人将不定期参照上文“技术要求”条款对产品采样送检,中标人须无条件承认抽检结果。若“技术要求”中任意一条未能满足时,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,没收履约保证金。
(七)结算付款:
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两个月后付款。
(八)投标文件份数
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、副本二份,且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盖章。投标人须在招标清单每页盖章。
三、报价须知
(一)投标文件的度量衡
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,投标文件中药剂的计量单位为吨,价格为元。
(二)投标文件编制及要求
1.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,法定代表人委托书(或法人身份证明)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质文件及证明(如业绩)等。
2.按单价报价。报价表格式如下:
3.所有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。